为规范学生就寝秩序,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管理人员搞好各项管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床位。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未经门卫许可男女生不准相互进入对方宿舍。
三、爱护室内外一切设施,严禁在墙壁、桌椅、地面上乱贴、乱画、乱扔、乱泼。严禁在楼内打闹、喧哗、吸烟、酗酒、赌博、玩球等。要保持公用设施完好、整齐无损,保持室内外墙壁干净。损坏、丢失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加倍处罚。
四、严禁擅自拆动室内、室外一切电器设施。不准在宿舍内私接线路和使用任何电器。节电器只保证照明用电,因乱接电源和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跳闸一律给予处罚,方可通电。离开宿舍时必须随时关灯。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加热器、炉具做饭、烧水。不准在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污染等危险物品。楼内禁止停放车辆。
六、严禁随地吐痰、走廊刷牙、向走廊及窗外泼水和乱扔杂物。垃圾、污水、剩饭等应倒入规定的地方。严禁在楼内外焚烧各种杂物。
七、必须按规定使用电话,交纳费用,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八、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设施,更不得使用蜡烛。宿舍大门开关时间:早6:30开门,晚11:00锁门(星期五、六、节假日延至晚11:30时)。对无故晚归、翻窗而入、影响他人休息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特殊情况予以公布,并通知有关部门。实习倒班者晚十二点半以前必须返校。
九、要节约用水,不得开长流水,用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因使用不善,造成跑、冒水,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严格执行男、女生楼入楼管理规定,凡本校学生在正常情况凭校徽或其它证件入楼,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内必须出示证件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否则不得入内,更不得无理取闹。
十一、必须遵照卫生规范化要求,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床、铺各种物品摆放有序,要讲文明、讲礼貌,争创文明宿舍。对脏、乱、差的个人、宿舍视情节,给予处罚。对文明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二、除学院准许的小卖部外,任何人(学生、工作人员、外来人员)不得在楼内出售任何东西。发现后给予处罚并没收其物品。
十三、凡违犯本规定或无理取闹,当事人要写出书面检查,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扣除班级综合考评成绩分,情节严重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触犯法律与刑律者交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对非故意损坏物品者,要按价赔偿并及时修复。
十五、对故意损坏物品者,除按价赔偿,并及时修复外,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六、未列入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管理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