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油化学工程系学生操行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28浏览次数: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办学实际,进一步加强石化系学生管理工作,系部组织力量对《石油化学工程系学生操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经2006年3月27日系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项目
评 分 标 准
备注
德操6分
政治表现 2分
1.能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正确评判是非;对各种不良行为采取揭露和抵制,大胆提出批评;积极参加校、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靠近党组织,并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或本学年中被系发展为预备党员。(2分)
2.能主动参加校、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能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内外大事,主动靠近党组织,或在本学年度中被系列为党员发展培养对象。(1.5分)
3.能参加校、学院(系、部)组织的一些政治活动,有一定的上进心。(1分)
4.经常不参加校、学院(系、部)组织的政治活动,对一些问题有模糊的认识。(0分)
道德修养 2分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诚实守信,能严格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2分)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文明礼貌习惯;生活俭朴,能尊敬师长,团结大多数同学;对自己要求严格,能爱护公共财物。(1.5分)
3.不注意文明礼貌习惯的修养,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处理事情易感情用事,不注意方式、方法;团结同学不全面,不注意勤俭节约。(1分)
4.不讲文明礼貌,不注意团结同学,与同学发生冲突或有吵架行为的。(0分)
集体观念 2分
1.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责任感,在集体活动中能积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能出色地完成系、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2分)
2.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责任感,能较好地完成系、班级交给的任务。(1.5分)
3.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责任感,在其他同学的帮助下能完成组织交给的一些任务。(1分)
4.集体观念较差,集体责任感淡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缺乏全局观念,不愿承担集体交给的任务。(0分)
日常行为14分
学习态度 6分
1.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能认真、按时上课并完成各科作业,一学期度无旷课行为的。(6分)
2.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能按时上课完成各科作业,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5学时以下的。(4分)
3.学习目的明确,但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标准不高,作业不够认真,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10学时以下的。(3分)
4.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有抄袭作业的行为。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10学时以上的。(2-0分)
卫生习惯 3分
1.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模范遵守有关寝室、教室、食堂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本寝室在卫生评比中均为优秀。或者被评为文明宿舍的。(3分)
2.注意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能较好遵守有关寝室、教室、食堂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制度,本寝室在寝室卫生评比中均为良好以上。(2分)
3.个人卫生习惯不好,寝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地面有垃圾或烟头者。(1分)
4.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卫生差,经检查两次以上比较差或者有喝酒、赌博等违纪行为的。(0分)
劳动态度 2分
1.能积极参加校、学院(系、部)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各类学习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在劳动中,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高质量完成各项劳动任务。(2分)
2.能够参加校、学院(系、部)及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各类实习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在劳动中,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劳动任务。(1.5分)
3.能参加校、学院(系、部)及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各类实践活动,有时能参加一些义务劳动,在劳动中,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1分)
4.在各项劳动中,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拈轻怕重,经常无故缺席,不完成劳动任务。(0分)
文体活动 3分
1.能积极主动参加早操和各种课外活动,早操出勤率达90%以上,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和文体活动。(3分)
2.能主动参加早操各种课外活动,出勤率达80%以上,能主动参加各类文体比赛和文体活动。(2分)
3.能参加早操和课外活动,出勤率达60%以上,经动员方能参加一些文体活动。(1分)。
4.有时能参加早操课外活动,出勤率在60%以下,很少参加文体活动。(0分)。
社会活动4分
组织管理能力
1.获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依据)加2分;
2.获学院优秀团员加1分;
3.担任院系级学生干部,由系统一考核,每学年在综合考评总分中加1-3分;
4.担任班、团干部由班级考评,每学年在综合考评总分中加1-2分;
5、院系、班团干部兼职的按最高级别相应的分值加分,不进行累加。
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获院、系及以上级别表奖者(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加1分。
表彰奖励
科技创新能力
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院及以上科技学术竞赛,获奖者(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或科技学术论文以正式刊物上发表为依据)加2-3分。
2、参加院系及以上专业知识竞赛获奖者(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加1-2分。
3、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对应的分值加分,不进行累加。
学业奖励
1.三好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国家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以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为依据)加3分;
2.国家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以表彰文件为依据)2.5分;
3.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加2分;
4.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5
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加1分;
文体特长
1、参加学院、系及以上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如校运会、文艺演出等)等获奖励或表彰者,加1-2分。
2、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对应的分值加分,不进行累加。
操作技能
1、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加2分,省二级加1分;
2、通过国家英语四考试并取得证书者(以证书或成绩单为依据)加2分,通过省级英语A级证书者加1分;
3、取得本专业一个工种职业资格证加1分。
违纪处罚5分
违纪处理
1、受院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个扣2.5分;受系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扣2分;
2、受院级警告处分的个人扣3分;受系级警告处分的个人扣2.5分;
3、受院级严重警告处分的个人扣3.5分;受系级严重警告的个人扣3分;
4、受院级记过处分的个人扣4分;受系记过处分的个人扣3.5分;
5、受院级留校察看处分的个人扣5分
说明
操行考核总分为30分,加分后满分最高不超过30分;